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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我會說保護傘公司即將誕生呢?

在惡靈古堡中,保護傘公司可以控制媒體、網路...等所有言論,

並且和政府勾結,為所欲為,

而這樣荒唐的事或許在不久的將來便會發生!

 

不知道各位是否還記得今年美東時間1月19日發生的FBI查封Megaupload事件?最新消息,明天1月20日將會重出江湖!紐西蘭法院判定FBI違法!)

但在這之前才剛發生上千人上街頭抗議SOPA/PIPA,還有人被打得頭破血流

由此可見美國政府態度之強硬,更準確的說是法案幕後推動者——MPAARIAA、製藥廠......等各大行業巨頭,

維基百科整理了支持與反對SOPA/PIPA的組織列表

 

究竟SOPA以及PIPA是什麼呢?

這要從DMCA說起,DMCA就是千禧年數位著作權,

它以刑事犯罪立法的形式禁止了受版權保護的技術(主要是DRM)、設備或服務的生產與傳播,以及繞過DRM本身的行為。

DMCA主要的問題是保護失敗的DRM以及被濫用,有心人士、公司會利用DMCA將你的東西馬上徹掉,

而你得自己提出無侵犯版權的證明,就算最後證明他們是汙告,他們所花費的成本也很低,

唯一慶幸的是——提供你放東西的網站以及提供你網路的ISP並不會受罰。

PIPA的中文名稱是保護知識產權法案,SOPA則是禁止網路盜版法案,SOPA是以PIPA為基礎的法案,

SOPA可說是變本加厲的DMCA,舉例來說,若是你在youtube放了一段影片,結果被別人說你侵犯版權,

youtube、搜索引擎以及你的ISP業者不得提供與你的影片有關的任何資訊,如有不從,便會連帶受罰,

而主動停止提供「被說侵權的東西」的服務的話,該法案會提供司法豁免權!

這會迫使所有ISP業者以及網站扮演警察與法官的角色,導致無法負荷如此龐大工作量的小公司倒閉,

不只如此,我們將完全失去網路上的隱私,因為ISP業者與網站會檢查我們所有的封包,檢查沒通過就不能將資訊放在網路上!

這是一種言論審查,我們的言論自由將會被剝奪!

 

以上說的法案都還僅限美國國內(不過會影響其他國家),

ACTA(反仿冒貿易協定)以及TPP(泛太平洋夥伴關係)則是多國協議,談判過程嚴格保密,

非參與國之政府高層以及各大行業巨頭無法得知其條文,欠缺開發中國家與非政府組識參與,

後來才由維基解密洩露出來,其侵害人權的程度更勝DMCA、SOPA/PIPA!

台灣政府居然還想要加入ACTA和TPP

依侵害人權的程度以及智財法涵蓋範圍排列:TPP > ACTA > SOPA/PIPA > DMCA

ACTA移除了法律上對ISP的保護,更是迫使ISP侵犯個人隱私!

ACTA與TPP會控制ISP以及整個網路,並且侵害公民權利、言論自由、隱私權,

ACTA完全禁止規避DRM,而TPP更進一步(在DMCA中,DRM還有特定情況能迴避),

TPP中的TPM(將DRM延伸到實體產品)完全禁止他人研究、破解TPM產品,

這真的很奇怪!我自己花錢從正當管道買來的東西,明明所有權是我的,但我居然不能把它拆開研究?!

這會導致免費軟體與開源軟體消失(因為不能和封閉格式軟體相容),

各家公司將會各自使用自己的TPM,導致各家產品不相容,

還會因為沒人要用市佔率較低的產品,因為和大廠不相容,

買A家的音樂,只能用A家的播放器,還不能複製、轉格式;買B家的印表機,就只能買B家的墨水匣,

將導致中小型企業倒閉,這就是大型企業壟斷市場的手段!

在TPP中,還大幅延長了著作權年限,這將更加阻礙整體人類進步!

不止如此,TPP將著作權法改成非告訴乃論罪,在日本造成很大的騷動,因為這完全禁止了二次創作!

 

其實早在2007年,還沒有前面說的SOPA/PIPA、ACTA、TPP,

邪惡的微軟就曾經說自由軟體(如Linux)侵犯了235項專利,想要收取專利使用費!

若是上述法案通過、生效的話,這樣誇張、無理的行為就很可能發生!

最後的結果就是前面說的,自由軟體消失!

 

很多會懷疑,「這麼不合理,又違反憲法、人權的東西,怎麼可能會通過?」

沒錯,在正常情況下的確不可能通過,

但是在政商勾結之下,這種事就很有可能發生了!法律是人定的,當然可以改!

大企業以消除「政治敏感的東西」為條件,也就是替政府進行言論控管,再加上金錢誘惑,政府就會讓這樣的法律通過,

最後就會形成一個被大企業與政府控制的世界!

以反盜版之名,行壟斷獨裁之實,這就是大財團與政府的目的!

民主實在太麻煩了!是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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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dherent4An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